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8级新生专业分配说明

2018-08-11

 

 

亲爱的同学们、家长朋友们:

     首先祝贺你们顺利考入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!

     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(教育)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,按照学校“大类”招生原则,考生录取不分专业,进校以后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进行划分,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,确保专业分配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说明:

 

一、分配原则:

    自愿申请与专业考核相结合。学生填写“专业方向申请表”,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和考核情况,综合考量,统一分配。

 

二、分配方案:

    1、新生需充分了解两个专业的差别,对培养目标、培养方式、课程设置等做了解对比,根据自身条件,结合自己意愿,准确定位,合理做出选择。

    2、专业选择沟通会:新生报到后,学院将安排一次专题沟通会,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和说明。

    3、填写“专业方向申请表” (新生报到时发),在“音乐学(教育)”和“音乐表演”中选择其一。

    4、专业考核:新生入校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“新生入校专业考核”,了解其专业水平,作为学院制定教学计划、进行导师分配、专业分配的重要依据。

    5、名额分配:拟定音乐表演两个班,音乐学(教育)一个班,每班40人左右。

 

三、专业差别

    1、培养目标不同:

  音乐学: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,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方法,受到良好音乐教学技能训练,能够从事基础音乐教育和研究的专门人才

    音乐表演: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,掌握音乐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,受到良好音乐专业技能训练,能在文艺团体、艺术院校和相关部门从事表演、教学、创作、研究和文艺普及等工作的专门人才

    2、课程设置侧重不同:

    音乐学:课程设置突出教师教育类内容,如心理学,教育学,音乐教学法,教育实习等。突出音乐教师基本技能训练课程,如钢琴、声乐、即兴伴奏、指挥、作曲、第二乐器、舞蹈训练等综合能力。

    音乐表演:突出自己专业技能训练课程,如小提琴、钢琴、声乐、二胡等各专业小课,加强乐队、室内乐等协作训练,注重舞台实践等表演技能的培养。

    3、培养方式不同

    音乐学:重在从师教育,强化“一专多能”,突出一个专项(主科),综合能力培养。

    音乐表演:重在“表演”实践,强化“高、精、专”,突出自己主修方向的演奏、演唱、创作能力培养。

 

四、温馨提示:

    1、音乐学(教育)专业主要培养音乐教师,综合能力要强,因此,同时具有一定钢琴和声乐基础的同学比较适合,有意选择该专业的同学,可提前做准备,分配专业时,以加试方式优先选择。

    2、音乐表演专业主要培养专业演奏、演唱、创作人才,意向从事舞台表演、继续向“高、精、专”方向努力的同学可以考虑。

    3、如整体选择方向出现严重偏科时,学院根据学生的自身条件和学院整体情况,综合考量,安排其专业方向,一经分配,不再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