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学院2018年度 青年教师业务汇报安排

2018-06-29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了深入贯彻西北师范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精神,配合《西北师范大学“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试点实施意见》,《西北师范大学2009-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》坚持我院优良的传统,规划教师教学梯队建设,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整体的专业水平。

 

二、活动宗旨

“音乐学院青年教师业务考核”是我院一项优良传统。目的是督促、提高我院青年教师专业技能,打造学院优良教学团队,培养高水平教学人才,促进整体师资队伍建设。

 

三、组织管理

1.青年教师年度业务汇报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。

2.具体工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及院办公室组织,各系主任具体负责。

3.凡因病、因事不能参加业务汇报的人员必须例行请假手续,征得系主任、教学副院长的同意和学院的批准。如当事者在规定的时间内(半年)不主动提出补充汇报请求,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汇报处理。

4.因私因病延迟汇报者,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,不参加排名和评优。

5.两次年度业务汇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个月。

6.年度业务汇报过程文件,归于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库,由文件管理人员专门管理。

7.历年汇报曲目不得重复。

四、参与人员

汇报教师:人事关系隶属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,在我院各专业任教的青年教师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应参加“青年教师年度业务汇报”。

1.年龄在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,(1979年5月以后出生)。

2.新调入我院从事专业教学三年以内(含第三年)的所有教师。

观摩群体:全院教师;全体研究生、本科生;兄弟院校师生。

 

六、内容要求

1.声乐、器乐专业,以独奏、独唱为方式汇报,曲目两首为限,汇报时长不超过十分钟。

2.作曲理论专业及音乐学专业,以作品展示方式或专题研究论文方式进行汇报。作品展示以能够体现汇报者当前作曲技术水平的两首作品为限,论文汇报以能够体现自己当前最高研究水平的一篇论文为限(提供论文复印件若干份,可视为专家评分的依据之一)。可采用PowerPoint展示,并准备回答专家会及其他师生所提出的有关论文所涉及的学术问题。

3.艺术指导教师,在指定的中外艺术歌曲曲库中,现场抽取两首(中外各一首),并对作品风格、处理、把握等对演唱者进行讲解和指导。

4.每组结束后,请专家进行点评指导。

5.汇报时间过长时现场负责人可以随时终止。

 

七、奖惩措施

 

奖: 凡依照规定按时参加年度业务汇报并取得优良成绩名列第一的教师(以糸为专业类别),在以下方面享有优先权:

1.在一年之内外出观摩相关专业演出、比赛或参加相关学术活动享有优先权。

2.在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专业教材的出版补贴等方面具有优先权。

3.在同等条件下,评定职称、评选各类奖项、进修等方面具有优先权。

惩:

1.凡无正当理由而不参加年度业务汇报者,当年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2.凡两年内有两次(含因病、因事等正当理由请假者在内)缺席年度业务汇报者,除年度考评记为“不合格”之外,专业岗位降级聘用。凡连续两年不参加业务汇报者,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权,停止一切教学活动,解除岗位聘用合同,人事关系提交学校人事处。

3.年度业务汇报在本专业排名最末者,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向当事人提出口头警告,并作出一年内的学习计划。

4.凡新调入我院工作的人员,三年内一次汇报不合格者,终止聘用合同。

八、具体安排

 

    1、时间:2018年5月31日(星期四)

    专家评委:上午8:10   贵宾室集合

    考核时间  8:30——12:00         2:30——5:30

    2、地点:音乐学院音乐厅

    3、排序:

       上午:音乐学、作曲理论组、键盘组、西洋乐器组、民乐组、作曲组

       下午:、声乐组、 艺术指导组。

    4、评委组成:

      特邀专家:陈勇     吕斌      汪子良   

      学院教授  郭琳  胡文慧  柴莺  李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