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办公室:0931--7971676
教务秘书办公室:0931--7971676
科研秘书办公室:0931--7971894
团委办公室:0931--7975007
一.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材料:
1.《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
2.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(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)
3.国家英语(法语、日语、德语)四级、六级证书
4.其他获奖证书、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
二.复试考试要求:
声乐专业
美声:考试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外代表作品共6首。外国歌曲中应有西欧古典及近代歌剧选曲1首,外国艺术歌曲2首;中国曲目应有中国歌剧选曲1首,艺术歌曲1首,创作歌曲1首;抽考其中若干。
民声:考试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国声乐作品共6首。中国古诗词作品1首(古典曲目或近现代创作曲目),中国传统民歌1首,中国现代创作作品或改编民歌2首,中国歌剧选曲1首,中国艺术歌曲1首;抽考其中若干。
器乐专业
第一,高级练习曲一首(程度相当于肖邦,李斯特,拉赫玛尼诺夫等)
第二,复调作品一首(选自巴赫十二平均律)
第三,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(选自海顿,莫扎特,贝多芬)
第四,大中型乐曲一首(中外不限)
第五,即兴伴奏能力测试(现场抽题测试)
三.复试时间安排表
日期 | 上午
| 下午
|
10月16日 |
10月16日下午报到,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| |
10 月 17日 | (1)《音乐听觉测试》全体考生 时间:8:30—9:30 地点:多功能厅(考生编号1—14)
(2)《视唱》全体考生 时间:9:30—10:30 地点:多功能厅(考生编号1—14)
(3)外语面试 时间:10:30—12:00 地点:贵宾室(考生编号1—14)
| (1)《理论专业笔试》(作曲视唱练耳专业加试钢琴) 时间:2:30—4:30 地点:404 (“音乐与舞蹈学”方向和“艺术学理论”方向的所有专业)(考生编号 11— 14 )
(2)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》 (“艺术学理论”方向和“音乐与舞蹈学”方向的所有考生) 时间:4:30—6:30 地点:404
(3)《声乐、器乐专业面试》(专业知识口试) 时间:2:30—4:30 地点:①多功能厅——声乐(加试钢琴) (考生编号1— 5)
地点:②音乐厅——器乐(钢琴加试即兴伴奏)(考生编号6—1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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